民進黨表面上反中,私底下幾人沒去大陸賺人民幣? 所以學運大咖高喊台獨、去大陸又怎樣? 台獨一向是雙面人,自己做不到,卻以此騙票。 ----老黨外人士黃哲真(http://blog.xuite.net/j1952j/James/211748272#287702573)
2014-07-04 at 17:16:48 黑雨部落格 過客 說道: 太陽花學運林陳(林飛帆、陳為廷)與獨派、扁派不同之處在於:頗多獨派、扁派對蔡英文和新潮流政治人物的對中國政策、態度和交流,持雙重標準,逢蔡必反;對新系人物則網開一面,甚至頗多褒語。太陽花學運林陳則以同一標準,不分民進黨派系,不平則鳴。 林陳年齡不合選總統、縣市長,據說未服兵役,還不能選立委。他們沒有選舉壓力,可以暢所欲言。太陽花學運使之一舉成名,頭頂光環耀目。他們明白:太陽花學運之所以一呼百應、一鳴驚人,在於維持台灣主體性並非民進黨政見同義詞,而是不分藍綠的最大公約數。此之故,太陽花學運林陳及其高參黃國昌,尤其是後者,很在乎與民進黨區分,以顯示獨立、保持最大程度號召力。因此,太陽花學運領軍人物會比較執著於比有選票壓力民進黨激進的政治理想,難於與民進黨作策略性配合分進合擊。假如民進黨完全依林陳政治路線走,無法在選舉中突破台灣藍綠基本盤。 (http://blackrain.skycity.cc/%E9%87%8D%E8%A6%81%E6%96%B0%E8%81%9E3/comment-page-419#comment-185414)
「九二共識」不過是句髒話 2014/06/12 陳為廷 馬英九說:「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決定台灣的未來。」聽起來強硬,但強調「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實則暗留伏筆,設下與中共眉來眼去的曖昧空間。 先來看一下1991年,首次修憲時,《憲法增修條文》明訂:「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在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則訂:「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隔年,再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明訂:「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 簡言之,現行的《憲法》架構,說明了兩件事: 一、這樣的《憲法》設計,是為「國家統一前」所需。 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在《憲法》中,不過是個相對於「大陸地區」的「地區」。這也是為何馬英九總在強調,我們是「一個中國,兩個地區」。換言之,台灣不是個「國家」。 -- 這種「一國兩區」的設計,也正是馬英九近幾年最愛談的「九二共識」的基礎。 「九二共識」的內涵,就是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各自堅持自己代表「中國」,得以各自表述。(但,當然,「各自表述」也只有馬英九在談,中共根本只提「一個中國」,不談各自表述。) 翻成白話,依據《憲法》,我們到今天還在宣稱自己代表「中國」,而且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中華民國只是「不否認」中共治理「大陸地區」的事實。 聽起來很荒謬吧? 但現實的確如此。每次選舉,「九二共識」還被拿出來,被當作什麼神奇的發明、很多人覺得是個好棒棒的東西。 但事實上,「九二共識」不過是句髒話。 -- 回過頭來,看看國台辦范麗青的發言:「我還要強調,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沒有分裂,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 聽起來很熟悉。說實在話,光看這點,還真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和「九二共識」的主張。 但,國台辦「台灣前途應由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的主張,當然就不為我國憲法所肯認。依據《憲法》,「自由地區」的台灣人民,擁有直選總統、立委等權力,以行使主權。再怎麼樣,也沒有「大陸地區人民」來替台灣決定的空間。 -- 那麼,問題來了,馬英九強調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固然保障了台灣人民行使主權的權利;但與此同時,也留下了「國家統一前」的「一國兩區」伏筆。 在回應范麗青的同時,馬英九更該向台灣人民交代:「為何堅持『一國兩區』?這種不合時宜的《憲法》架構,該不該修改?」 對我來說,雖然迫於國際壓力,我們委屈地接受這樣的架構已久。但只要取得充分共識,「一國兩區」的《憲法》架構當然必須修改。 因為這樣不清不楚的國家定位,既給了中共對台灣上下其手的空間,也阻礙了我們的國際參與。 這是我們一概主張的「公民憲政會議」中,不可迴避的討論議題。當然,更是馬英九不可迴避的問題。 這樣「片面改變現狀」的主張,或許又將面對許多「破壞台海穩定」的批評,不僅中共不能接受,2012年大選時派說客來力挺「九二共識」的美國老大哥也不會接受。 但,所有的台灣人民應該共同思考:如果中共、美國口中的「維持穩定」,竟然要以剝奪台灣人民的民主、與自決權作為代價,讓我們天天面對各種恫嚇威脅,那麼這又算是哪門子的「穩定」呢? 〔 資料來源: 陳為廷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