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想說的是難怪王金平可以老神在在,國民黨立委及法務部難辭其咎,明明可以有這條妨礙司法或妨礙國家法益罪可反控王金平的,居然相關草案躺在法務部4年3個月,趕快以王金平條款修正通過,另外中國這個罪責3~7年有期徒刑,台灣必須加2分之1。

 

各位只要谷狗妨礙司法就能查到2009年6月30日法務部的新聞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b7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