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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業公安與環保甚至勞工問題
直屬長官就是地方縣市政府
縣市政府也分別有主管單位
地方自治法也有處置裁罰法令與權力
從來沒聽過私人企業不怕地方政府的
不知道蘇縣長對六輕一年12起公安問題做了什麼?
有連續加重裁罰嗎? 有勒令停工嗎?有要求提出改善計畫嗎?
不能理解當她接見六輕王家人時一幅好禮相送是為何?
難道是法院在判的收賄貪瀆案拿人手軟嗎?
還是建議吳揆不應該只擔心政府形象直接由中央處理
既然蘇縣長說沒能力處裡 就給他一個代理縣長來處理
看看這樣無能縣長如何自圓其說!
最後再將瀆職蘇治芬'送交監察院談劾!
也因為這篇文章讓簡余晏封我的噗'夠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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