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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親身經歷二二八事件……,現在講228整件始末全貌:

1. 228時,全臺灣的警察局被佔領了,火車站被佔領了﹝祇剩高雄柴山彈藥庫沒被佔領)----。…



2. 外省人被殺了,連續殺了10天,死了很多外省 人----,甚至把外省嬰兒活生生 的摔死的一連串暴民暴動----。……



3. 10天後軍艦在基隆港上岸時,被慫恿的天真的百姓想要阻擋軍艦上岸,軍隊當他們是暴民,下令射殺強行登陸。



這些是二二八真正的始末……, 政客掩蓋了真相原因……,數十年來故意燃燒228的仇恨,我不是為外省人說話…,祇是這些外省人戰亂流離在外,死了很冤,沒人替他們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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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下令,就行政院所出之“228調查報告”,主要根據之書“台灣事變內幕記,記者唐賢龍著” 中 ,強調所有本省死傷細節,而凡外省人被辱殺,凌虐部份,全被省略或淡化掉。



同樣一本書,怎麼可以說這部份有效,那部份無效?為何選擇性採用?現引述原書部份“原文記錄”如下:



1. 228日早上十一點,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十幾個外省人 ,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攙了她一個?歲多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幾個流氓攔住了,他們對她儘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台灣人,便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



2. 又在萬華附近,一小孩被民眾將雙腳綁捆起,將頭倒置地上,用力猛擊,直至腦漿流出時方將其拋於路旁。



3. 又在台北橋附近,有兩個小學生 ,路遇民眾,因逃跑不及,即被民眾捉住,民眾一手執一學生,將他們兩個人的頭猛力互撞,等到該兩小學生撞得腦血橫流時,旁觀之民眾猶拍手叫好。



4. 當天下午,在台北太平丁,有一開旅館之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羞憤無已,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軍刀之台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註,當場身死。



5. 又在台灣銀行門前,有一個小職員,當他剛從辦公室裡走出來,即被一個台灣人當頭一棒,打的他腦漿併流,隨即隕命。



6. 這時,適有一對青年夫婦路過此地,又被群眾圍住,吆喝喊打,嚇得他們跪在地上求饒,時有很多的台灣小學生擠進人群中 ,一看原來是阿山,便連忙你一腳,他一腳,將他們兩人踢在地上,滾成一團,這時民眾更拳腳交加,棍棒其飛,不一會,他們變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兩具破爛的孤獨魂。



7.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烈祠後山地之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奸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憤之餘,均憤極自縊殉難。



8. 而該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女教員林兆煦被流氓呂春鬆等輪奸後,衣服儘被剝去,裸體徹夜,凍得要死,後被高山族女縣參議員救護始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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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b7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