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在炒慰安婦議題,也想意圖讓民進黨網軍把八三一炒起來,企圖將八三一污名化,也意圖栽贓國民黨強迫女性做妓女,藉此影響選舉
真是不湊巧本人對八三一稍有涉略,我就把我所知道的列出幾個重點來說明自1951年開始的八三一,讓不知道八三一近代史
一、自1951年的八三一絕大多數女性是犯罪者,及其少數是由民間私娼寮加入組成。
二、八三一成員全數都有簽訂契約抵刑期,沒有所謂強迫,解散後的八三一部份轉入當年萬華公娼,至於這些契約還完整保留放在國防部,不公開是基於隱私不去影響成員生活。
三、八三一成員管理由日1951年後到廢除那年金門防指部人事官負責管理,就我所知臉書確有其人,有興趣的自己找,因為我不會刻意干擾影響此人生活。

 

四軍中特約茶室是蔣經國擔任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主任時期[1],依據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頒布的《特約茶室設置與管理辦法》所成立的,業務由國軍各級政戰部政五處(已裁撤)承辦[2],但不是由國家直接經營,而是以契約方式由民間招聘女性服務員(或稱為「侍應生」)對軍隊提供性服務,由軍隊的政戰單位為主管機關。

 

八三一模仿台灣從日治時代沿襲下來的公娼分級,將八三一性服務工作者分為甲級公娼與乙級公娼'如同雲林瘋婆樓與台北

 

當然也有少數敗類在當年號稱兩大黨報的聯合報可沒有做掩護甚至詳加報導

 

官方說法中,所有特約茶室中的女性服務員,都是自願前往的。如曾管理特約茶室三十年的士官長陳長慶說,軍中樂園的人才招募是透過台北招募站,絕非被抓來金門工作[4]

 

記者管仁健的調查則顯示特約茶室的成員,有自願者、也有非自願者,成份極為複雜。或因為家庭遭遇困難,而自願簽約;或因為犯罪,為了換取減刑或免刑,而被迫或自願加入。也曾有傳言有婦女曾遭到政府單位強迫加入,遭到人口販子拐賣,或是未成年少女在軍方知情之下被迫成為雛妓[5]。由社會新聞中,也可以看到特約茶室中有黑道介入,出現雛妓等情形。

 

一九六九年一月十一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議員宋霖康,中壢鎮清香亭妓女戶老闆林蜂蜜,紅玫瑰妓女戶老闆吳明章互相勾結:「向台北市婦女職業輔導所強保已從良的雛妓許阿森、劉月霞,又將她們迫入火坑,被最高法院以妨害風化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宋霖康身為民意代表,不思造福人群,為民表率,竟自趨下流,甘受妓女戶老闆驅使,為虎作倀,千方百計,騙誘立志從良稚齡少女送入火坑賣淫,如同逼人入地獄,情節可惡,罪不可恕。林蜂蜜將十九歲的雛妓許×森,吳明章將十四歲雛妓劉×霞,先後分別送至『桃園特約茶室』賣淫,未久,於同年三月十六日,為桃園縣警察局查獲,轉由省警務處於同年四月七日,送交台北市政府婦女職業輔導所保護,均已立志從良。」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偵破一件涉嫌逼良為娼案,十五歲陳姓少女於本月十二日逃家,經家屬報警查尋結果,才知道是被傅傑、林滿妹夫婦誘拐離家,經傅傑施以強暴後,由同夥謝文鑫、鄺農二人將陳女賣到關渡茶室,繼又轉賣到『龍崗特約茶室』,由其經理石金貴及管理員劉煥洋迫她每週接客一百次,使陳女無法忍受,昨日經市警局少年隊救出火坑,交由家長領回,一干涉嫌逼良為娼疑犯,均已捕獲偵辦。」

 


File:1965年十一月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jpg

1965年台北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偵破一件涉嫌逼良為娼案之報導剪報

 

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十九歲花蓮籍女子曾×英,因不堪在『特約茶室』出賣靈肉之苦,於哈莉颱風來襲時逃出,向北市警局刑警隊請求保護,警局將於今日把她送到北市婦職館收容習藝。曾女在警局哭訴;她在十六歲時因生母死亡,生父即作主將她嫁給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為妻,至去年與該男子離婚,乃父騙她到台中遊玩,結果是以兩萬元代價把她押給『台中特約茶室』賣淫,她因不堪長期接客出賣靈肉之苦,趁颱風來襲逃出,到台北由一女友陪同到市警局請求保護。」

 

但該類遭人口販子拐賣強迫賣淫的情況被警方發現後,皆遭法辦。可見政府機關雖不允許有該類『非自願於特約茶室擔任女性服務員』的情況發生,但仍無法完全杜絕此類事件。

 

 

 

 

 

 

 

現身說法

 

這本名為《金門特約茶室》的史料書籍,由金門縣政府出資印行,作者陳長慶是當時特約茶室的民間承辦人,書中詳述其歷史淵源、設立法源及編制分布,不過卻引來衛道人士批評,且文中暗指將官沉迷美色,軍方更高度關切,金門縣政府最後只印發1000本,僅作為館藏之用,目前沒有上市計劃。

 




 

 




3000女子金門賣身

 

陳長慶向《蘋果》表示,在軍用密碼中,女性性器官「屄」(音同逼)字代號為8311,因此特約茶室被官兵俗稱為831。特約茶室當時有160多名軍妓,服務對象是駐守金門的10萬大軍,從1951年成立到1990年廢止期間,估計至少有3000名女子遠赴金門賣身,年輕貌美的軍妓優先分發到「庵前分室」,專為校級軍官撫慰身心。
當時年僅20多歲的「小莉」,因家計問題自願到金門出賣靈肉,由於外型出眾,成為庵前分室的一號侍應生,前後執業4年之久,並成為最後一批撤離金門的末代軍妓。
小莉向《蘋果》說,軍人依階級買票,從150元到200元不等,軍妓與軍方採七三分帳,扣掉莒光日與生理期可休息外,平均每小時接8名客人,最多接過14人,她1個月最高曾賺進20多萬元,「軍人身強體壯,但到了床上五、六分鐘就解決了!」
小莉指出,軍人嫖妓重紀律,好做又不鬧事,她對軍人很有好感,在服務過的客人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名營長,每次光顧時都披上掛著兩顆梅花的草綠色夾克,甚至包場帶她到營長室狂歡,激情結束後,才指示傳令兵用吉普車送她回特約茶室。
小莉表示,軍妓不僅緩和軍民關係,也提供軍人一個正常的發洩管道,軍方及社會大眾都不該鄙視這段歷史,對軍妓的貢獻應抱持正面評價,「至少當時的軍人,就對軍妓非常疼惜。」

 




學者對聯妙喻軍妓

 

陳長慶說,831走入歷史後,有學者寫了兩幅對聯,內容是「大丈夫效命沙場磨長槍、小女子獻身家國敞篷門」;「金門廈門門對門、大砲小砲砲打砲」,橫聯為「服務三軍」,由於比喻巧妙、傳神,至今仍是金門官兵喜歡談論的話題。

 

校級專用

 

「小莉」執業的庵前分室是較為高檔的中式傳統建築。翻攝自《金門特約茶室》

 

士兵專用

 

專門服務士兵的后宅分室蓋在碉堡裡,門口題有「堅持到底、克敵制勝」的標語。翻攝自《金門特約茶室》

 



金門末代軍妓「小莉」年近半百,她現身說法向《蘋果》回憶當年執業情形。洪哲政攝

金門特約茶室軍妓條件限制

 

.須年滿18歲以上、30歲以下
,未滿20歲須監護人同意。
.未婚且身體四肢健全。
.經醫院檢查未罹患性病。
.沒有不良紀錄或前科。

 

831與慰安富差別

 

慰安婦日本軍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徵召、為日本軍人提供性服務的女性[1]當中許多是被強迫或者是被誘騙而淪為 性奴隸[2][3][4]日本著名詞典《廣辭苑》對「慰安婦」一詞的解釋為「隨軍到戰地部隊慰問過官兵的女人」,但現在日語中慰安婦也基本專指「從軍慰安婦」即軍隊公娼。但大多數中韓歷史學者將此詞定義為「被迫充當日軍性奴隸的婦女」。[5][6]這些女性主要來自日本本土、殖民地(包括臺灣朝鮮)、中國,也有部分東南亞荷蘭女性。

在日美軍慰安婦的日本女性五萬五千人。[11] 證據顯示慰安婦除了被用作高強度的軍妓外(據《台灣慰安婦報告》中回憶,一開始一月十元,後來薪水變為十五元),並遭受性病的毒害,有的慰安婦由於多次墮胎造成終身不孕,且由於日本人力資源不夠,慰安婦還不時充當護士、腳夫甚至被武裝起來充當炮灰,極個別情況下為了掩蓋罪證甚至被集體槍殺。
[18]
中國方面,在文革時期,倖存的慰安婦往往受到社會的誤解且嚴重的歧視及行為迫害和言辭羞辱。這些歧視現象在中國現代社會中已不復存在


 



  • 美國眾議院2007年7月30日通過了121號議案,譴責日本在二戰期間強征亞洲其他國家婦女充當日軍慰安婦。[41][42]美國參議院2014年1月16日(美東時間)表決通過包括慰安婦問題決議案的美國政府2014財政年度預演算法案;該決議案譴責日本在二戰期間強徵亞洲各國婦女充當日軍性奴隸,要求日本就慰安婦問題負起歷史及政治責任、作出正式道歉;該決議案不具法律效力,卻是美國參眾兩院首次通過的涉及慰安婦問題的法案[43]


  • 荷蘭議會下院2007年11月20日全票通過一項動議,要求日本就二戰期間強徵慰安婦一事道歉,並對倖存者進行賠償。[44]



  • 歐洲議會2007年12月13日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討論並通過了一項決議案,要求日本政府正式就慰安婦問題道歉,並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給予經濟賠償。[47]




  • 菲律賓國會議員2007年提出議案,要求日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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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慰安婦部份為節錄
資料過長

2.日本也是有用拐騙的方式找慰安婦 粉色粗字體部份

3.世界上許多國家都要求日本強徵慰安婦行為道歉與賠償


世界上沒有其他國家要台灣國軍的831道歉與賠償

4.台灣的國軍會抓831的人上戰場當砲灰嗎?有被集體槍殺嗎?

 

先了解當年831時代背景及產生

因素再來發問才不會被人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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