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長大概認為他有高選票與婉君護體,可以不擇手段的打著除弊的大鬥打倒異己。甚至還
明目張膽的公開向郭台銘嗆⋯⋯聲說,「我也明白講,我選舉又沒有拿過你的錢,我沒有欠你,我跟你講,公事公辦!」這些話有兩層意思,其一是對郭董選前不長眼,跑去支持國民黨非常不爽,所以先放話說郭董選前給連勝文三億,再抹黑郭台銘與郝前市長官商勾結。其二是,誰叫你選前不捐獻,如果拿了你的錢就算欠你情了,公事也就可以私辦了。

 

3億男」事件延燒,台北市長柯文哲一再改口,共有4種版本,1月「不否認」錢給對手連勝文,2月說「去問柯建銘」,4月13日在法庭證稱,「柯建銘告訴他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捐3億給連」,昨天柯P又改稱,柯建銘僅告知「人家已經出3億了,不知道錢是給誰」?

 

台北市長柯文哲與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的戰爭一觸即發。本刊調查,郭台銘年初在各大報刊登廣告,片面宣布三創園區停工,讓柯大動肝火,後來郭的長子郭守正放低姿態,還承諾出錢推「共榮計畫」,柯、郭關係才逐漸改善。
只是,「共榮計畫」一拖再拖,上週市府舉辦「大八德商圈」記者會,郭守正又放柯文哲鴿子,讓柯再也無法忍受,不但大罵郭台銘「狡猾」,也決定親上火線,替名嘴周玉蔻出庭作證,證實周說的「3億男」就是郭台銘,要給郭來個下馬威。

 

 

針對「3億男」爭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出面澄清他對柯文哲說的是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曾捐3億給台北市政府的上海世博台北館。而台北市政府官網中2008年6月22日發出的新聞稿中,確實有提及前市長郝龍斌與郭台銘當天簽署備忘錄,合作力推世博台北館。且提及郭當天曾回答媒體:「相關顧問專家草估費用約3億元台幣。」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上午針對誰是3億男一事,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首度到法院出庭的柯文哲,一進入法庭發現全場爆滿,還被嚇了一跳,他隨即入座,並接受法官訊問,以下是柯文哲13分鐘作證全文。

法官問柯:你與本案被告周玉蔻、原告郭台銘有沒有親戚關係或僱傭關係?
柯答:沒有。

法官問:柯文哲先生,今天請你作證,是要針對今年1月14日,你在東森《關鍵時刻》是不是說過,有一位企業家捐了3億給你的對手。如果你針對此事作證,有沒有可能會導致你或你的家人遭受到刑事告訴。
柯答:不會啊!

法官問:作證的內容有沒有涉及到你執行業務的機密?
柯答:沒有。

法官說:那你請在證人詰文上簽名並朗讀。
柯答:好

法官問:那你有見到企業家嗎?
柯答:沒有。

法官問:沒有見到,如何得知企業家是郭台銘?
柯答:是柯建銘跟我講的。

法官問:講什麼?
柯答:在選前,我透過柯建銘要拜訪郭台銘,因為選舉,我想跟財團談,不要說爭取支持啦!也可以化解疑慮,請柯建銘代為引薦一下,柯建銘就說「好啊!」,後來不知道隔了多久,有一天我遇到柯建銘,就問他說:「ㄟ,上次請你幫我問ㄟ代誌」(台語),柯建銘就說,人家是支持連,他出了3億,現在不想換人,我說,就算了,就這麼簡單。

法官問柯:何時跟周玉蔻說過此事?
柯答:選舉完第一天,有在上周玉蔻節目後,聊天時有講到。

周玉蔻說:我有打電話給台北市政府高層查證。
法官問周:你請證人來證明你有打電話給台北市政府高層嗎?
周答:證人可以證明我有經過查證過。
周玉蔻問柯:你講的是郭台銘嗎?
法官說:證人已經回答過了。
周問柯:當時是否是覺得選舉經費很高,有感而發,並沒有惡意?
柯答:對啦!
法官說:這跟案情無關。

郭台銘的律師說:我們在程序上有意見,希望本案能傳喚柯文哲與柯建銘一起對質
柯:(低頭作勢撞桌)


郭台銘的律師問柯:有沒有有其他證據證明郭台銘有捐3億給連勝文?
柯答:沒有。

郭台銘的律師問柯:為何透與郭台銘政治立場不同,也不熟的柯建銘來問郭,他們是彼此代理人嗎?
法官說:律師,你問題要證明事項要明確。
柯答:老柯(柯建銘)跟我很熟啦,他每一個人都認識。

郭台銘的律師問:柯建銘與郭台銘不熟,有沒有可能拿話來搪塞你?
法官:這要證人猜測,這與待證事實有關嗎?
柯:(沒答)

郭台銘的律師問柯:柯建銘講完後,你有沒有其他查證?
柯答:沒有,老柯說人家出3億給對方,我想就算了


法官:謝謝你來作證,你是周玉蔻聲請傳喚,要領證人旅費,旅費會由周玉蔻支付,你有要領嗎?
柯答:不用!

柯說:我可以呼籲郭台銘撤告嗎?
郭台銘的律師未回答

 

三億男事件簿

 

●1/14:柯文哲接受專訪爆料,選前本要拜訪一位企業家,但該企業家說已捐3億元給對手,不想中途換人,所以不見他。
●1/15:周玉蔻公開問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那3億元說的是不是你?」郭台銘委由律師向周提告,求償1000萬元捐作公益,並要周登報道歉。周臉書發文,擬反告郭威脅恐嚇、誹謗,求償3億元。
●1/16:媒體問柯文哲3億男是不是郭台銘?柯說:「去問周玉蔻就好,不要問我。」

 

●2/03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接受節目專訪,自爆選舉期間有人捐給對手3億,名嘴周玉蔻指稱是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並要柯文哲出庭幫忙做證,柯文哲今表示,選舉的事既然結束,「我要拜託蔻蔻姐不要害我」,他強調,每個人有每個人支持的對象,選舉結束還是往前走,關於3億男事件,他的態度是「講話講太快,是不需要講」。至於周玉蔻要他出庭,柯重申「會去跟蔻蔻姐說,拜託妳不要害我好不好」,會再跟周玉蔻聊一下。

 

柯建銘撇見面串證

 

柯建銘昨晚發聲明指出,本月十二日晚間十時他與柯文哲在他辦公室碰面,是因柯文哲曾表示關心他選舉才約的。柯文哲除關心選舉是否需要幫忙外,也問他是否收到法院傳票,他回:「有啊,是四月二十八日。」至於出庭內容,他僅請柯文哲照原說法向法庭陳述,其餘他會補充。柯也表示,本案是民事案件,他與柯文哲都是證人而非被告,見面絕無串證問題。

 

葉狀師:3億男事件如果串證罪刑更重

 

律師葉慶元表示,如果兩人勾串的結果是意圖變更事實內容,原本講的內容不是如此,但為了要脫罪,在法庭上做了不實的陳述,這就涉及偽證罪,罪刑將會更重。

 

葉慶元15日在TVBS「少康戰情室」節目中表示,證人、被告都不能串證,如果被告與證人勾串,決定證詞要怎麼陳述,這就可能會構成羈押事由,因為羈押事由就是有逃亡、串證之虞。葉慶元說,整個流言其實就是來自於這「兩柯」,周玉蔻則是「加碼」,柯文哲與柯建銘兩人都是誹謗罪的潛在被告,很可能會由證人轉為郭台銘控告的對象,兩人在柯文哲出庭前一天討論,恐是明顯的串證行為,而如果兩人勾串的結果是變更事實內容,原本講的內容不是如此,但為了要脫罪,並在法庭上做不實的陳述,就涉及偽證罪,罪刑會更重。

 

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善盡查證義務聽跟說罪刑一樣重

 

因此如果傳述不實的事項,消息的來源不論是聽說還是聽柯建銘說,其實都是一樣。重要的是行為人在傳述時候,是否有明知不實故意捏造或因重大過失、輕率、疏忽而不知其真偽等不利之情節未善盡舉證責任(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1979號民事裁判參照)。如果傳述不實的事實,不論消息來源是柯建銘還是其他人,在法律上要盡的查證義務基本上是一樣的。

 

葉慶元強調,大家要回到的重點是,郭台銘捐給台北市政府上海世博所花的經費,跟所謂捐給連勝文3億元有什麼關係?柯文哲應該要說明的是,他為什麼要在電視上爆料「有人捐給連勝文3億元」?又為什麼在周玉蔻出來講的時候,柯文哲的反應卻是「拜託,不要害我」?如果真有此事,柯文哲就講清楚,為什麼最後又要閃閃躲躲?

 

1月柯建銘告知,2月說寇寇姊不要害我,偽證跟加重毀謗柯文哲都有份,這下柯文哲死定了,難怪跑給記者追假裝聽電話。

 

給連勝文建議則可告柯文哲意圖使他人不當選'及當選無效訴訟'讓柯文哲成為中華民國(台灣)任期最短命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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