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與妻子遭控開車撞傷人,童仲彥指出TVBS不實報導。TVBS表示,報導屬實,9日將提妨害名譽刑事告訴。

TVBS新聞台報導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妻子無照駕駛,11月27日開車載童仲彥,不慎撞倒前方騎著機車的張姓婦人,童妻願賠新台幣4000元和解,但張婦不收,雙方起爭執。

報導指出,張姓婦人表示,童仲彥當場說「要告我、一毛錢都拿不到」。童仲彥今天反控政敵及TVBS利用精障的張婦做不實報導,要求TVBS在9日前用新聞報導道歉,否則不排除連同TVBS經營者、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一併提告。

TVBS今天透過新聞稿回應,TVBS於12月6日中午報導的「騎士控阻送醫,市議員夫妻車禍惹議」新聞,文稿內容均是採訪多位目擊者以及車禍被撞人所得,且有影片可存查,因此TVBS報導一切屬實。

TVBS表示,童仲彥召開記者會的簡訊,以「惡質統派媒體、利用精神障礙者打擊政敵、製造車禍換座假新聞」等字眼污衊TVBS新聞團隊,TVBS將於9日正式對童仲彥提起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

 

這麼急著跟張婦和解,從開始4000元變成7000 元加約2萬醫療賠償和解,阻止張婦上救護車強迫私下和解, 可能連車禍鑑識小組人員還沒來'恐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62條規 定,車禍肇事使人受傷或死 亡者,應採取 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 通知警察機關 處理,2人未依規定處理, 各被開罰3000 元。 無照駕駛6000~50000元,超過30天就是 五萬。

ps:一般車禍現場處理到場次序通常是救護車>>車禍鑑識人員>>保險公司 

另外民代有抽單銷案之權,童仲彥能保證 不會抽自個單無照.(童仲彥擅新聞造勢)

警方強調,交通事故發生時,若無人傷 亡,車主應以粉筆等工具描繪車輛或車輪 4角,再將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如有人受傷,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2 人事發當時未報警,還擅自移車並自行就 醫,因此依法開罰。

民進黨不會有錯的啦,有錯一定是民眾撞的
這種垃圾黨整天扯政府後腿,自己做錯事比誰都大聲

依照民進黨的慣例:

1.這絕對是國民黨共產黨的陰謀
2.老婦人不愛台灣 吃裡扒外 媚共 所以不和解
3.是不愛台灣媚共的老婦人 收了國民黨的賄絡 自己撞上來的
4.9.2%黨工出現了

5.路懷宣 就是陸念慈馬上出現在此留言版護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07/35491492/童仲彥妻無照駕車撞傷人

 

這就是民進黨的市議員!
請大家告訴大家,他叫<<童仲彥>>,民進黨的市議員!
他叫<<童仲彥>>,民進黨的市議員!
他叫<<童仲彥>>,民進黨的市議員!
好大的 <<童仲彥>>,民進黨的市議員!
好屌的 <<童仲彥>>,民進黨的市議員!

民進黨支持者跟他們的黨一樣
不給民進黨執政就是殘害台灣 ?? 別怪人民不選你們阿
你們就永遠當在野黨吧!

2016作者保證民進黨狂輸百萬張選票以上敢不敢打賭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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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b7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