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員林朝寶3個月前在85度C斗南店內抽菸,仗恃議員身分不但不聽店家制止,還出手推傷1名前來處理的女警,並威脅要調警員的差,被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雲林地院日前判林朝寶1年徒刑、緩刑3年,法官並認為其行為不適任議員,罕見地宣告褫奪林朝寶公權3年。有民眾聽到判決直呼:「大快人心!」林朝寶表示不服會上訴。



<:figure> 林朝寶(右)動手推女警,和他同行的女子(左)則在旁觀看,被店內監視器拍下。翻攝畫面

案發於今年3月15日凌晨,民進黨籍縣議員林朝寶(42歲)帶2名女子到85度C斗南店吃東西,竟大剌剌在店內抽菸,店員上前制止,他竟破口大罵:「要讓你們店關門。」「要讓你失業。」2名警員獲報前往處理,林朝寶更出手推2警,其中女警何雅茹因重心不穩,臉撞到門柱受傷。


自稱最囂張議員

林朝寶還對女警嗆聲:「如不叫分局長把妳調到台西(雲林縣海邊),我跟妳姓!」還大言不慚說自己是「雲林縣最囂張的議員」。在場客人看不下去,用手機拍下林朝寶猖狂行徑,向《蘋果》投訴。
經《蘋果》報導後,林朝寶公開道歉,並被民進黨停權1年處分,女警、店員都沒提告,警局因社會壓力,將林朝寶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

另罰款登報道歉

案經檢方起訴,雲林地院法官王紹銘日前審結,判處林朝寶1年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並要他在任一報紙頭版刊登向2警道歉啟事、支付公庫10萬元罰金。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林朝寶為大學法律系畢業,智識程度不低,但其強暴、脅迫行為已目無法紀,言行囂張,可謂惡性重大,念其酒後失態且坦承犯罪,判刑1年、緩刑3年;而他用調動職務脅迫警員,社會觀感不佳,不足為民眾表率,已不適任縣議員,因此宣告褫奪其公權3年。若未在6個月內刊登道歉啟事及支付10萬元罰金,則撤銷緩刑宣告。
林朝寶表示,無法接受褫奪3年判決,將會上訴。雲林縣議會則指官司尚未定讞,林朝寶議員職務暫不受影響。民眾張華玲說:「法官該給這種民代一個教訓!」被林朝寶推傷的女警何雅茹已請調斗南警分局警備隊,她和當天執勤的同僚都不願表示意見。

「是長官寵出來」

有基層警員則挖苦說:「選這種仗恃欺人者當議員,社會怎麼會民主進步?」1名女警說:「議員這麼囂張,還不是長官寵出來!」

林朝寶小檔案

年齡:42歲
家庭:未婚
黨籍:民進黨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濁水溪電台節目主持人、立委蘇治芬助理、雲林第一監獄戒治講師
現任:雲林縣議員、縣議會紀律委員會委員

議員仗著自己的身份,在外囂張嗆聲,已經不是第一次,還記得今年2月,屏東就發生過議員公然攔校車事件。

校車學生(101.02.26):「啊!」屏東縣議員vs.校車司機:「我又沒怎麼樣!」

只因為不滿校車司機按喇叭,議員把車擋在校車前,下車後大聲咆哮,拍打校車門窗,讓30多名學生飽受驚嚇;還有高雄前議員兒子酒駕,3位高雄市議員第一時間到場關切,揚言要刪除警方預算;以及議員利用特權關說,抽掉上百件違規罰單和照片,但他辯稱是為民服務

時任高雄市議員林武忠(96.09.29):「我自己當議員,我自己被自動照相,我不會去抽單,但是別人要我幫忙的,我一定要去服務。」

議員的說法,檢方沒有採信,偵查終結後,將這名議員依貪污圖利等罪起訴,求處7年重刑,最後更審判1年半,民代耍特權被判刑,不只形象受挫,民眾聽了反應也很一致,就是大快人心

建議:民進黨林朝寶議員,應學習民進黨蘇治芬之前涉貪,搞個絕食就把檢調玩垮了,出來還變英 雄縣長~囂張剛好而已!!或者陳明文654專案,烙人把法官車門弄壞,保證變英雄立委[議員]!

或者政治迫害!! 司法不公!! 辦綠不辦藍!! 雲林鄉親對這種不公不義的判決深感憤怒 不排除北上凱道遊行抗議嗆馬!!!!

攻擊警察才只判緩刑,這就是台灣的檢調司法體系!我們能去怪那些綠蠅太囂張嗎?同樣的事,你去美國做,看看會變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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