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0年的新竹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驚傳遺失唯一證據「勒贖電話錄音帶」,經追查疑因監察院向刑事局調閱卷證,公文往返期間弄丟錄音帶。
被告邱和順的律師因此主張錄音帶證據無效,陸父陸晉德當庭批:「我懷疑當年監委王清峰故意把錄音帶弄丟。」王清峰出國無法得知其回應。

批監院干預司法

這件國內首宗學童遭綁架案,發生在1987年12月,被告邱和順、林坤明仍被收押。其中,邱已被羈押21年半,創下判決定讞前被羈押最久紀錄。
事實上,本案除共犯間犯罪自白,唯一證據就是當年陸家接獲勒贖電話的錄音帶。去年底高院更11審開庭時,邱和順要求當庭播放錄音帶,法院卻找不到,函查刑事警察局發現,當年監委王清峰為調查是否刑求,向刑事局調閱證卷。合議庭再函查監察院,監察院回函,只有錄音鑑定譯文19張,沒有錄音帶附卷送到該院。
邱和順等人的律師昨主張:「錄音帶不存在,就不應再採用當年聲紋鑑定報告當證據,且當年鑑定方式有許多瑕疵有重新鑑定必要。」陸晉德說:「對於監察院當年一再干預此案,我要再次抗議!這或許是那個宣稱依法行政的監察委員王清峰,故意把錄音帶弄丟!」陸反駁:「我手上還有這捲錄音帶,當年三家電視台也有,錄音帶已做成勘驗筆錄,當然能當證據。」公訴檢察官主張:「難道毒品送鑑定後用完,鑑定報告就不能採信嗎?」法官將擇日裁定錄音帶之前的勘驗筆錄有無證據力。全案下月4日再開庭。

陸正父親陸晉德昨不滿勒贖電話錄音帶遺失。

檢警單位'必須考量被害家屬的質疑'該分案調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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